一、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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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常州市武进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一号楼1楼 电话:6310506 6310191 6310192 6310193 6310194 传真:(0519)6310505 邮编:213159 |
常州市武进区外资企业投诉中心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一号楼1楼 电话:6310192 传真:(0519)6310505 邮编:21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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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五号楼3楼 电话:6310203 6310680 邮编:213159 |
常州市武进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中路195号 电话:6550553 6558008 邮编:21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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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二号楼5楼 电话:6318165 6318161 邮编:213159 |
常州市武进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电话:6310452 6310806 邮编:21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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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一号楼3楼 电话:6310076 6310078 邮编:213159 |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电话:6318165 6318161 邮编:21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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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西侧建设苑 电话:6310392 6310391 邮编:213159 |
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西侧建设苑 电话:6310737 6310986 邮编:21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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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西侧环府路 电话:6310708 6310778 邮编:213159 |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市武进供电公司 地址:常州市永宁路18号 电话:5300137 5300135 邮编:21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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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常州分行武进支行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 电话:6566162 6566151 邮编:213161 |
国家外汇管理局武进支局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电话:6310720 6310950 邮编:21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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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电话:6310760 6310626 邮编:21315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常州市浦南路1号 电话:5151011 邮编:213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关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85号
电话:5139000 5139114
邮编:213022
二、办事程序:
1、外资企业批办
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可由武进区直接审批,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新办企业如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外经、工商口子
1、名称核准通知书(区工商局)
2、中方营业执照(合资)
3、外方注册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绿卡)或护照复印件)领照时需要出示原件。
4、除港澳台外需提供投资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我国驻外使馆提供的认证件。
5、商业登记(港澳公司)
6、营利证书(台湾公司)
7、银行资信证明
8、委派书(包括董事、监事)及对总经理的聘书(按公司章程)
9、中方人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中方人员应加盖政府公章说明其不为机关工作人员。
10、外方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2、可行性报告
13、合同(合资)
14、章程(按新公司法规定)
15、企业代码(赋码)证(区质监局)
16、房产证明
17、土地证明、租赁协议
18、环评立项或报告书
(二)办环评所需要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建设证明)
5、环评申请表
6、可行性报告
(三)领取工商执照后需办理手续
1、领取企业代码证(行政中心质监局窗口)
2、银行开户
3、税务登记
4、外汇管理局登记
5、海关手续
2、加工贸易批准办理手续
一、首次申请办证
首次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经营企业应向常州市外经贸易局EDI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2、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3份,2份返回企业)
(a)登陆"常州外贸管理信息网"的"办事指南"栏里"下载相关表格。
(b)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加工贸易调查网站(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并提交相应的审批部门(先在选择栏中输入“常州”)。
(c)书面表格一式三份,均签字盖章后到所属辖市、区外经贸局盖章,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内容必须一致,并与实际相符(有效期限为一年)。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 复印件一份
5、由法人签字的设备清单一份
6、加工贸易经营企业需认真填写联网申领电子钥匙申请表、GFA 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均要盖公章,同时交缴现金800元/年的使用费。2个工作日后,企业携带3.5英寸软盘到EDI中心拷贝企业CA证书。
二、日常办证业务
经营企业应配备具有Interner(因特网)访问能力的电脑,在领取到EDI中心常州分部发放的电子钥匙(软盘介质)后,按照盘中所附的简要说明将电子钥匙安装于本企业电脑上,由专人(能熟练操作电脑、精通业务、熟悉商检、报关等程序的企业人员)事先通过加工贸易企业WEB申领系统将申请信息上报给市外经贸局外贸处,企业凭以下材料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1、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或来料加工协议(一式一份)
2、加盖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一份)
3、<<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一式二份)
4、<<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一式二份)
5、<<成品对应料件清单损耗情况>>(一式二份)
三 变更证明的办理
1、经营企业申请变更<<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时,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事先通过加工贸易企业WEB申领导系统将变更信息上报给市外经贸局EDI中心,经审批同意后签发<<加工贸易业务变更批准证>>
2、加盖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一份)
3、变更后的进出口合同或加工协议(一式一份)
涉及到合同数量(及)金额变更的同时需提供:
4、变更后的<<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一式二份)
四. 内销批准证的办理
1、企业申请办理先填写<<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转内销申请表(一份)<<加工贸易保税进料件内销批准证>>(一式二份)
2、加盖企业公章的内销申请报告一份
3、原<<加工贸易业务批准>> <<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 <<成品对应料件清单损耗情况>> (各复印件一份)
4、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复印件一份)
5、由武进、溧阳、新北区审批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由原审批机关核实签注意见后上报市外经贸局审批
6、涉证商品转内销的,需先办理有关许可证并在审批内销时提供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下一个工作日
联系信息:
常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EDI中心大楼一楼117号房间
电话: 8123153 地址: 县学街15号
常州武进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电话: 6318050 地址: 武进武宜中路1号
EDI中心江苏代表处:
电话: 025-6629265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129号
3、自营出口经营资格申报程序
根据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常州市外经贸局负责工商注册地在常州市(含两市五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下列要求办理备案登记:
一、备案登记程序
(一)提交申请
1、通过INTERNET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网址: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选择常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为备案登记机关,网上填写、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打印所有事项的信息(个体工商户可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后签字、盖章。《登记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
2、将如下备案登记书面材料各一份送(寄)至常州市县学街15号常州市外经贸局外贸处117室(邮编:213003):
(1)《登记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二)办理备案登记常州市外经贸局在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三)领取《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经营者查询”栏内查询备案登记结果,状态为“有效企业”者,可凭本企业介绍信、领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常州市外经贸局外贸处117室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17:30。
二、变更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网址: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上下载空白《登记表》并填写、打印后,比照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常州市外经贸局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三、遗失补办
《备案表》如有遗失,须在《国际商报》或《新华日报》上刊登启事,凭遗失启事办理补发。
四、其它
(一)常州市外经贸局在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联系电话:8123153,811245